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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的使用、管理与维修

    一、车辆管理内容
    1、市委、市政府汽车队车辆的年检、年审。
    2、新增车辆购置、车辆更新报废的办理。
    3、车辆运行交通安全保障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二、市委市政府汽车队服务范围
    1、市委、市政府市级领导用车。
    2、市委、市政府“两办”主要领导用车。
    3、市委、市政府大型会议的工作用车。
    4、市委、市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用车(按有关规定执行)。
    5、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抢险救灾及执行各种应急任务活动用车。
    6、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用车。
    三、派车界定
    1、机关大院内各部、委、办、局领导的工作用车,应按其履职的规定使用本部门的车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车队车辆,应填写用车申请单,经办公厅领导审批后联系派车。
    2、处以下干部(含处级干部)原则上不派车,以确保市级领导的用车保障。
    3、市委、市政府接待任务的用车应按照车辆编制管理权限和内外工作职责的明确区分,由专职接待单位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负责。
    4、离休干部本人用车按规定办理,如遇出杭州市的长途用车,需经“两办”领导批准。
    四、车辆维修
    1、汽修服务中心为机关、社会提供24小时急抢修服务(市区内提供救缓拖车服务)。白天联系电话:85376385;夜间联系电话:85364764。
    2、按规定里程和时间实施维修保养:大修质保1万公里或3个月时间,二级保养质保1500公里10天时间,一级维修质保500公里3天时间。
    3、严格按行业规定的标准收费。
    4、开展车辆清洗服务,代办车辆年审相关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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