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市本级公共机构的节能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市本级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监督检查市本级公共机构做好用能系统管理,保证用能系统的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指导市本级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并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
副处长:严岗 电话:85253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