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杭组干通[2008]113号),决定任命刘延怀同志为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何青同志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