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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局2009年度普法教育计划

各处室、各单位:
  根据《市机关事务局“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06-2010年公务员法律学习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提出2009年普法教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9年我局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和市普法办2009年工作要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新时期我局普法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内容
  全局干部职工要继续深入学习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实施全局干部职工各项普法教育培训活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活动;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力争在门户网站上开辟学法用法专栏;积极参加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比赛,组织好4月27日杭州市“公务员学法日”普法活动。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制浙江”干部读本》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专门法律知识指与我局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知识,如《节约能源法》等。
  三、学习要求
  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学习要注重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具体要求为: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普法学习全年不少于4次。
  2、各处室、各部门集中组织普法学习全年不少于12小时。
  3、全局干部职工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28小时。
  4、各种形式的学习均应做好详尽的记载,做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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